1、進入工作現場,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,工作服要“三緊”,防止被設備絞住。
2、篩分設備的旋轉和傳動部件外側應設置防護裝置。
3、篩分機應有專用通道,嚴禁跨越、攀爬設備。
4、每個操作位置都應有急停裝置,防止突發(fā)事故引發(fā)的危險。
5、激振箱上電動機電源線應當配有耐磨、安全可靠的絕緣套管。
6、篩分機(包括脫水篩)應當空載啟動。不準篩分機超負荷運行。
7、篩分機運行中,嚴禁觸碰運動部位。工作人員不得跳到篩板上打楔子、緊篩板螺釘和擦激振器。
8、清理篩孔及處理事故,必須停電閉鎖,中斷上下游設備運行,有監(jiān)護人監(jiān)護,禁止操作人員站在床面或激振箱上處理故障。嚴禁單人作業(yè)。嚴禁人員從溜槽處理口將身體探入,嚴禁人員從溜槽下口進入溜槽內進行維修處理。
9、檢修后,激振器等部件的防護裝置應恢復原樣,不得拆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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